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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军专栏:在吉林的北大校友之四----张文显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4-11-03 09:30     点击量:359

在吉林的北大校友之四----张文显

 

在吉林的公检法系统活跃着一大批北大校友。张文显校友是其中杰出的一员。他是在公检法系统任职的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的学者型领导人,堪称为博士院长、著名法学家。他从2007年12月起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由同是北大校友的王常松接替了他的职务。(顺便多说一句,在张院长任职期间,吉林省政法委、吉林省最高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的领导人也是北大的校友)

张文显校友可以说饱读诗书,有着深厚的学问功底。他1977年就学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留校任教。1982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2年9月至1983年1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先后两次在美国名牌大学做访问学者。2000年7月,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哲学博士学位

他不但是博士法官,还是一位著名的学者和教育工作者。三十七岁破格晋升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十二岁受聘为博士导师。先后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书记(副部长级)等职务他既是资深教授、博士导师又是大法官。

鉴于他卓越的才能和优秀的品德多次获得国家和省市的奖励和肯定。

1、1987年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他吉林省优秀教师,

21992年人事部、教育部授予他、国家有突出贡献的回国留学人员称号

3、 1993年人事部、国家教委确定他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1997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51998年中央组织部确定为直接联系专家

62004年被遴选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教材课题组首席专家

1987年以来,连续四个“五年计划”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连续三个“五年计划”负责起草教育部法学发展规划,有5项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司法部、吉林省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3项,三等奖1项;3次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次获得国家优秀教材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司法部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1次(独立完成),国家图书奖1次(完成人之一),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次(独立完成1次,第一完成人1次),二等奖1次(独立完成人)。1989年以来,先后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委提出多项立法建议和咨询报告并被采纳。

他著述宏富,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主编教材)18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30多篇。主要著作

1、 <法理学论丛> (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一作者;

2、《法理学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2月版,第一作者;

3、《新视野、新思维、新概念——法学理论前沿论坛》,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一作者;

4、 <法律职业共同体研究> ,法律出版社2003年2月版,第一作者;

5、《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现状—高校“十五”规划咨询报告》,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版,主持法学部分;

6、 <法学通论>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7月版;

7、《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和前沿》,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版;

8、 <法理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9、 <法哲学范畴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10、《中国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版;

11、《法理学》,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8月版;

12、 <法学概论>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版。

多年来,他承担大量的课题研究,主要是 

1、权利问题研究与当代中国法哲学的发展(2000ZDXM82000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万,项目负责人。

2、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01AFX003),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0万,项目负责人。

3、法治与法学研究信息网,吉林省人民政府项目,200万,项目负责人。

4、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理论研究,吉林省人民政府项目,30万,项目负责人。

5、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研究(02SFB4004),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研究专项任务,6万,项目负责人。

6、“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教材编写”(04MZD00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00万,项目负责人。

7、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117102001),教育部教育研究项目,15万,项目负责人。

8、综合大学人文素质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吉林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万,项目负责人。

9、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校社科基金项目(2001BS036),项目负责人。

他的社会兼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法学组召集人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学科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委员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评审组副组长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全国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委员

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IVR)执委

吉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07年12月卸任)

中共吉林省委咨询委员会委员

吉林省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委员会召集人。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校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校长顾问、兼职教授。

张文显对依法治国、法学建设等方面有着广泛而又深刻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他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的指导下,深刻思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实践,借鉴国内外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整套理论以科学地阐释法律原理、推动法学学科建设、更新社会法制(法治)观念、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为宗旨,开展法学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颇有见地的、在国内学术界和法律界产生较大影响、并在国外法学界产生一定影响的学术观点。其中有的观点在国内外学术论战中经受了考验,得到了广泛认同,为新时期中国法理学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要有:

(1)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法理学对法律现象的研究是全方位的,科学的法理学体系应由法学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社会论等基本内容构成。

(2)法在本体上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基本粒子构成的,法的全部运行过程是以权利和义务为轴心的,法的价值是通过规定和保障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因而,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分析单元,法学要实现科学化、现代化、实践化,必须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石范畴重构其理论体系。

(3)前资本主义法是义务本位法,资本主义法是权利本位法,社会主义法是新型的权利本位法,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是法的发展规律。权利本位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论,道德基础是承担和履行义务必须以享有权利为前提,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平等交易和利益机制。

(4)法治是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社会生活方式,法治社会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率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

(5)由科学精神、市场观念、契约观念、权利义务观念、平等自由观念和公民意识为要素的理性文化是法治的文化基础,现代民主政治是法治的政治基础,商品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基础。开展理性文化的启蒙教育,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

(6)民法中的人权、物权、自由权和平等权是现代公民权利的原型,民法文化是民主和宪政的文化源泉。

(7)政治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调整对象是各政治主体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政治行为、政治关系以及政治权力的运行程序,其价值目标是实现民主与效率、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统一。

(8)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调整政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结构,实现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

(9)法律责任本质上是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10)法律文化是法律现象的精神部分,即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所决定的、在历史进程中积累下来并不断创新的有关法律生活的群体性认知、评价、心态和行为模式的总汇。

(11)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在功能意义上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1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的精神可概括为:权利本位与人文精神的统合,契约自由与宏观调控的统合,公平与效率的统合,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统合。

(13)法哲学的基本范畴包括法、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价值、法律文化、法律发展、法治等,法哲学的核心范畴是权利和义务,基石范畴是权利。

(14)作为科学研究的“范式”,是一种全新的理解系统,即有关对象的本体论、本质与规律的解释系统;是一种全新的理论框架,即构成该学术群体的研究基础及范围、概念系统、基石范畴和核心理论;提供的是一种全新的理论背景,即范式是一个学术共同体学术活动的大平台、论坛、舞台;范式是一种方法论和一套新颖的基本方法;范式表征一种学术传统和学术品格(学术形象)标志着一门学科成为独立学科的“必要条件”或“成熟标志”。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正在发生历史性转变,权利本位范式是最富有生命力的研究范式。

(15)知识经济是以人类知识精华和最新科学技术为基础,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与使用为主导内容的经济形态,知识资本、知识资源、知识权利、知识产业、知识创新、知识交易是知识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是经济运动的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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