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本名与笔名
金恩晖
近年,有时接到报刊编者转來的信,询问我在文章署名时,何以常常晖、辉不分?问得很对,荅复如下。
我的本名叫金恩晖,身份证号上也是晖。
名字是母亲起的。据母亲说,她老人家亲自为我起的这个名字,取自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意思是指,有谁能说子女像小草一样微弱的孝心,能报答得了母亲像春天阳光般的慈爱呢?其意是倡导对母爱的深情。
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在吉林省实验中学唸高中,在语文组老师的指导下,我与李显忠等同学曾编辑过当时中学生办的鉛印刋物《向阳草》,同时也从1956年开始,向当时的《读书月报》、《辽宁文艺》、《北方文学》及吉长两报等报刊投稿。我接受和遵从了当时语文组董印琪老师的建议,他认为我以金恩辉的笔名发表文学作品为好。董老师说,光辉的辉,用以感恩和报答的范围就比单纯的母爱扩大了,它包括了祖国、党和人民,用于文艺创作的笔名较好。此后,从中学、大学以及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后,直到1980年我被批准加入中国作家协会的报表,一直都填写着我的笔名为金恩辉。
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我研究和发表文章的领域扩大了,不止于文学方面,还涉及到图书馆学、目录学、方志学、地方史志及张学良传记研究等领域的论文,各领域较多,且常常召开学术性会议,或填写报表等,感到在这些学术领域直接署真名、没有必要用笔名了。故开始还注意将文艺方面文章的笔名与其他方面的学术文章区别开来,辉字只限于文学领域,其他领域则用晖。
但在九十年代以后,这种区分就不严格了。有的文章既属于某一社会科学领域,同时又属于传记文学或文学通信类,就开始用了文学上的笔名金恩辉。还有他人写我的关于图书馆学方面的文章,用了辉字,如1994年4月28日的《新文化报》(吉林长春)发表简钟的评述《只令文字传青简,不使功名上景钟—金恩辉先生小记》;1999年5月的《图书馆》(湖南长沙)刊有刘维英、鲍成学的《金恩辉立足于图书馆实践的学术生涯40年》论文,也用了辉字。
我本人发表文章或出版著作时,用了辉字,这是有一个过程的。当时,我还注意将文学用的笔名与其他学科、特别是与图书馆学科的署名区别开来,但有一件事使我改变了这一想法。其时,我的北大同班系友、也是我主持的《图书馆学研究》杂志的副主编赫彦生同学为此事专门查了工具书,他查到当时的《辞海》、《辞源》等工具性辞书给我看,说:书上边写得很明白,晖、辉二字是通用字,既然通用,那就别再区别了!我接受了他的结论。此后有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出版著作或发表文章时,开始辉、晖不分了,且大多以笔名代之。很多时候,即使一些非文学的科研成果,也用了辉,如学苑出版社的金恩辉主编《图书馆学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的《金恩辉图书馆学文选》,我国台北在美、日等国出版的《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等等。
近年来,网络化占领了索引阵地,由于辉、晖不分使本人在对各类文章的著录上,产生了重复现象,对我本人、或许也对读者查阅会造成某重复或不方便,一时也无办法解决。
有趣的是,现在查工具书,关于晖、辉二字,不仅再也见不到通用字样的解释,而且如查百度,还明碓地说:“辉与晖的区别:部首不同、笔画不同、意思不同。”看到这里,想到辞书编者无论如何也应加上“晖、辉二字曾是通用字”的字样,才符合事实,象目前这种武断式的词条写法,真今人啼笑皆非、有口难言了。
现在我对自撰的书文一律采取用本名作为署名。理由是,我年届耄耋,来日无多,在西去天国与慈母相逢之时,还是还给她老人家赐予我的本名为敬;况且近年我与文艺理论渐行渐远,成绩寥寥,发文多为东北史地的书评,古籍探讨类,如,金恩晖被《近代蒙古文献大系》编委会聘为顾问(2019年5月);《中华读书报》8月29日15版刊登金恩晖的《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一文;《中华读书报》2018年12月5日刋登金恩晖的《国藏是湖,民藏是海----一奌“求全责备”的建言》一文,等等。以上处理妥否?又到底应如何处理此事?我真诚地期望,有识之士多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