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捕东珠----吉林漁猎文化史漫谈之一
金恩晖 陈艳华 周继珍
吉林的采珠历史悠久,约在1700年前,居住在松花江、嫩江流域的夫余人就已经采珠。《后汉书·东夷传》记载:“夫余国……出名马、赤玉、貂皮,大珠如酸枣。”以后诸朝代也都有采捕东珠的记载。契丹强盛时,女真人每年以东珠、貂皮等物贡于契丹。明神宗时期,努尔哈赤征服完颜部,占领建州全境后,即开始以土产东珠、人参、紫貂等物,在抚顺地方,和汉人互市。珍珠不仅是贵重的装饰品,还是贵重的药材,《本草纲目》称其“功效最高,药中上品。”人们视为宝物,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在满族及其先民的发展过程中,东珠曾是满族崛起时积累财富的重要来源之一。
由阿桂等奉敕撰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的《满州源流考》中记述说:“东珠出混同及乌拉,宁古塔诸河中,匀圆莹白,大可半寸,小者亦如菽颗,王公等冠顶饰之,以多少分等秩,昭宝贵焉。” 清朝统治者之所以对东珠格外喜爱和珍视,是因为朝廷把它定为用以标识皇室王公贵族以及朝臣官员等级的饰品,是地位、品级的象征,这其中,也含有崇敬先祖、怀念先祖功业之意。这无形中抬高了东珠身价。
清朝将产自东北地区的珍珠称为东珠,也称为北珠,以区别于海产珍珠。东珠为淡水里的河蚌所生,多为吉林、黑龙江境内松花江、混同江、牡丹江、嫩江、瑷珲等江河及其支流所产,故这些江河,统称为“捕珠河”。《鸡(吉)林旧闻录》载:“东珠生蛤中,吉林省江河巨流皆产生。”东珠的色泽,常见的有白色、天青色、淡青色、淡金色、粉红色等,而以匀圆莹白有光者最为名贵。《吉林新志》有“岭南北海产珠,皆不及东珠之色”的记载。
清朝官办的采珠业,是在清廷内务府直接掌控下,由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组织生产,由打牲丁们从事采珠劳动的一种采集经济,主要是直接满足皇室和官吏奢侈生活的需求,当然也难免流入市面。它的起伏兴衰,与皇贡制度和清王朝的命运相始相终。
采珠,在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的各项职责中占有重要地位。衙门下设专事采珠的生产组织,称为“珠轩”。每珠轩有打牲丁20至30人,称为珠轩丁,3500余珠轩丁均编入八旗。清代档案里就有将采珠列为首要任务的记载,如乾隆三十一年(1766)当时打牲乌拉总管雍和,在一份奏折中写道:“采捕东珠为打牲应任之管差,而且东珠又为皇家要务,与人参等物不可并提”。
珠轩丁采珠需要勇敢、智慧与技艺,是一项充满风险甚至有生命危险的艰苦复杂的劳动。每年江河解冻之时,珠轩丁们就要从打牲乌拉城集体编队出发,带着行李、锅、粮食和采珠用具,驾船分赴人迹罕至的各个采珠口。《永吉县志》载:“珠罕而难求,往往易数河不得一蚌,聚蚌盈舟而不产一珠”。为了采捕东珠,牲丁们要“一人驶船江心,用篙撑稳,复执长杆缘船身至水底,捕者裸体抱杆,闭息深入,身伏水底,左臂抱杆,右手扪蚌,得则口衔,掌握。缘杆而上,置蚌舟中,三次易入,趋岸,爇火烤之,驱寒免疾。日夕,没音(领队)同众聚蚌剖脊解壳得珠,置净水碗中,少许,纳诸印袋(一种由吉林将军署印制、专门装珠的袋子)封固注明,按日如此”。
入冬后,总管衙门就开始忙着向皇室交献贡品,派翼领等官员负责,由士兵护送到北京内务府。他们把采捕来的东珠装盒,用黄绫子包裹齐整,装到专车上。车夫头三天就不准回家,须斋戒沐浴,换上崭新的穿戴。专车的马犋也换上新的。车辕插着一面三角杏黄“贡”字小旗。车辆排成一队,人走成单列。路经途中,各地官吏如遇贡车,不论职级多大,品位多高,都得停车下马,低首弯腰,恭候侍立。
捕珠丁及其贡品,常常受到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乾隆皇帝弘历曾有诗云:“出蚌阴精称自古,大东毓瑞未前闻。混同鸭绿园流夥,合浦交州独产分。取自珠轩供赋役,殊他蜒户效殷勤。纬肖亦识留名喻,沽誉难更旧制云”。